股转系统 | 2016-03-26
各挂牌公司、主办券商:
3月25日,我司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对9家挂牌公司的201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请相关挂牌公司按照问询函要求对相关问题予以说明,并及时报送我司。
我司将在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过程中陆续发布年报问询函,请各市场主体务必予以关注,严格按照规则要求披露年报,注意年报披露质量!
具体查询路径为:官网首页-信息披露-监管信息公开
(http://www.neeq.com.cn/supervise)
关于对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2016第005号)
关于对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6】第005号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主要客户
(1)在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主要客户情况中包括年度销售占比这一指标,但利用此指标还原后的营业总收入与报表中数据不一致,请解释原因;
(2)公司披露主营业务为“客户资产管理与自有资金投资”,但“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第一大客户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熟人之间的资金借贷提供互联网金融平台”,收入为13,214万元,第四大客户为非关联自然人“陈晓峰”,收入为6,133万元,请说明你公司与第一大客户、第四大客户的业务合作模式与收入确认方式。
2、关于关联交易
你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中披露“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发生额约33.68亿元,请补充披露你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类型,相关约定在公司章程中的具体条款。
3、关于承诺事项
你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2013年12月20日,公司五名共同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函》,承诺:“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九鼎投资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九鼎投资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九鼎投资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如违反承诺函,同意对由此而给九鼎投资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请补充披露该承诺的履行情况。
4、关于合并范围
你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2015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90家,新增36家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包括55家,新增17家,因注销减少1家”。请补充披露2015年合并范围的详细变化情况。
5、关于投资收益
你公司报告期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约为8.05亿,现金流量表中,“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约3.82亿,二者不一致,请说明差异产生的原因。
6、年报披露不完整
(1)请在第七节“融资及分配情况”中,补充披露公开发行债券的情况;
(2)请在第十节“财务报告”中,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五名中关联方的名称;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前五名的名称;补充披露现金流量表项目,分项列示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性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补充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补充披露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情况。
7、年报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前后不一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中有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和权益工具,“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没有可供出售债务工具,请核实。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4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业务部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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