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三板 | 2016-03-29
新三板主办券商制度的核心安排,就是主办券商不仅要负责推荐企业挂牌,还要在推荐企业挂牌后,通过为企业提供持续的督导与服务,促进企业的发展与成长,提升企业内在价值。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若不到位,不仅直接影响挂牌公司质量的提升,而且也将影响整个“三板”市场的健康发展。
而随着越来越多的挂牌企业意识到资本运作的重要性,以及新三板市场的规范性,企业更加重视与督导主办券商的合作。
企业变更督导主办券商
去年,有150家新三板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今年以来,截至3月25日,56家公司宣布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比例较去年明显上升。
统计显示,截至最近一周,持续督导家数排名前三的券商是申万宏源证券、齐鲁证券、广发证券。另据统计,在被变更的主办券商中,申万宏源证券以4次居首,招商证券被更换3次。对于变更的原因,多数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出于战略发展需要”。
多位证券人士表示,对服务、做市以及消化定增能力不满意,是挂牌企业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考虑的主要因素。一家券商新三板业务人士透露,“小券商消化定增能力不强,这也是部分企业更换主办券商的原因之一。”主办券商定向发行股票的承销与分销业务的能力,被很多挂牌企业看重。
变更督导主办券商不简单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需挂牌企业与原承担持续督导职责的主办券商、新承接督导事项的主办券商分别签署协议,股转公司2015年10月20日发布修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就对具体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前期材料受理情况,新修订的《操作指南》将材料提交时间延长至“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十个转让日”。
为防范材料受理后,可能出现的一方反悔的风险,新修订的《操作指南》规定:挂牌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挂牌公司与原承担持续督导职责的主办券商(简称“原主办券商”)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终止协议(简称“终止协议”),与承接督导事项的主办券商(简称“承接主办券商”)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简称“新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挂牌公司、原主办券商和承接主办券商应在终止协议与新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中约定此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主办券商收费涨价 150万成主流
“以前,新三板企业挂牌费用150万元算是比较高的。目前,150万则成了中位数。”江浙地区一家券商新三板业务负责人表示。推荐挂牌费用涨价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监管趋紧后券商业务风险提升以及人工成本增加。
江浙地区一家券商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推荐挂牌费用到底收多少,券商主要考虑以下四种情况:首先是项目标的的质地以及拟挂牌企业和券商的合作关系;其次,着眼于冲量的券商和想集中力量做精品项目的券商在挂牌阶段的收费也会不一样;再次,如果是挂牌之后短期内可以转做市的项目和挂牌之后还要等很久才能转做市的项目,收费也会不同;最后,不同地区企业的挂牌费用也差距较大。
“我们目前还没有涨价,但是今年肯定是要涨价的。”北京地区一家中型券商新三板业务人士表示,随着监管趋严,承接企业挂牌项目又被设定了很多不能碰的红线,另外,新三板券商执业评价办法也要实施了,券商业务风险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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