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三板 | 2017-01-03
买三板1月3日讯 金世缘(838601)遭环保局行政处罚。公告显示,扬州市江都区环保局环境监测大队执法人员在对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乳胶制品扩建项目存在未及时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的规定。
扬州市江都区环保局决定对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公司立即停止10.5吨卧式燃煤锅炉的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八万元。公司将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在缴款期限内缴纳人民币八万元整,该笔罚款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在扬州市江都区环境监测大队例行检查提出违规事项时,已经停止了10.5吨卧式燃煤锅炉的试运行,仍使用公司原有锅炉进行生产。目前公司已经获得《关于江苏金世缘乳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乳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公司依法申建的15吨卧式燃煤锅炉将建成,完成环评验收后,将投入生产使用。因此不会对公司的后续生产和经营带来影响。
扬州市江都区环保局对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及时进行整改行为予以认可,并于12月28日在部门询证函上盖章确认公司该次涉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公司表示,在收到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已经完成了违规行为的整改工作,并已经获得《关于江苏金世缘乳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乳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公司将依法缴纳罚款。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本次处罚,积极整改、并加强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内控管理意识,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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